第一百四十四章 灵血-《我能吞噬妖魔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白衫小童继续道:“命珠上显示,周大爷气息消失的地方,是在江州,江州......常灵郡。另外,族长还说,周大爷临死前,是想向族内传递什么消息,但还没来得及,他的命珠就碎了。”

    “族长怀疑,周大爷是撞见了什么秘密,被人灭口了。此事他无法决断,所以特来询问老祖。”

    皂袍老者仍是那副不悲不喜的模样,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。

    “江州......海龙王的地盘。”沉吟片刻,皂袍老者抬起头来,看向白衫小童:“派人去查,查清楚崇光的死因,必要时,可提吾名讳,寻江州的“不详”协助。”

    “诺!”白衫小童应声称是,作揖后缓缓离去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却说赵廷自山中救出王俊伟,将他送去了他该去的地方后,这才徐徐返回江州城中。

    恰逢天色已晚,赵四正坐在院中苦苦等待着他,见他回来,顿时放心许多,并告诉他,林思君这两天也来过府上询问,听得赵廷心中暖洋洋的。

    先差遣赵四替他去给林思君报了个平安,而后赵廷走入静室,开始着手研究起了周崇光的尸体。

    说起来,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灵族的尸体,以前都是跟各种“不详”打交道。

    强忍着周崇光的尸体散发出的恶心气息,赵廷将他搬出来,摆在台上,开始放血。

    灵族与人类不同,灵力贯通全身,即使死去多时,尸体仍栩栩如生,并没有发生尸僵与血液变冷凝固的现象。

    周崇光的血液呈红色,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,有一些极其微小的金色粒子,隐藏在这些殷红的血液当中,如同蝌蚪般游动。

    以这些金色粒子的体积,凡人用肉眼自是难以察觉,但赵廷并非凡人,戮力使他耳聪目明,在这安静的室内,特意去看,一下子便发现了这些金色粒子的存在。

    “果有不同之处。”赵廷脸上浮现一丝喜意,近距离更加细致的观察起了这些金色粒子,“嗯……这些金色粒子似乎有自主意识,这应该就是灵族血液中能够储存灵力的原因了吧?”

    “灵力,暂叫你灵能粒吧。若是像戮晶一样,将这种富含灵能粒的血液,替换进动物体内,会是如何?”

    “它们,会不会像蜕变成“不详”那样,进化成“灵族”?”

    “一只灵族黄鼠狼?”

    想到这个结果,赵廷忍不住哈哈大笑,跃跃欲试起来。
    第(2/3)页